近日,平涼門戶網站發布《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顯示,依據甘肅省人民政府《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,我市自2017年6月1日起,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,調整后的標準為:崆峒區、平涼工業園區(二類地區)1570元/月(小時最低工資:16.5元);涇川縣、靈臺縣、崇信縣、華亭縣、莊浪縣、靜寧縣(三類地區)1520元/月(小時最低工資:15.9元)。(人力資源部供稿)
附:
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
依據甘肅省人民政府《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甘政發[2017]46號),現將調整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通知如下:
崆峒區、平涼工業園區(二類地區):1570元/月(小時最低工資:16.5元);
涇川縣、靈臺縣、崇信縣、華亭縣、莊浪縣、靜寧縣(三類地區):1520元/月(小時最低工資:15.9元)。
以上調整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。
平涼市人民政府
2017年7月10日
(轉載自平涼門戶網站)
